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沈瑜
发布时间: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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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文件



中矿大保字〔20215




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号)和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2120号)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推动校园安全发展,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及主题

活动时间:61日至630

活动主题: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突出活动主题,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

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安排师生员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各单位领导干部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落实隐患整改,坚决打赢校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

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也是继续开展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关键之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国矿业大学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国矿业大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中国矿业大学校园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加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力度,彻底解决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问题。各单位要结合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及江苏省教育厅“创平安迎七一”全省高校安全大检查反馈意见,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重点开展覆盖消防安全、实验室与危化品安全、用电及燃气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食品与饮用水安全及传染病防控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照单对号,限时整改,实现闭环管理,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注重工作实效,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学校将组织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组建消防志愿队,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同时长期开展“隐患随手拍”活动,针对校园安全隐患做到“大发现、大扫除”,对于提供安全隐患线索的师生给与物质奖励。此外,学校将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张贴安全生产提示,布置安全知识展板,发放安全知识宣传册,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现场咨询讲解服务;利用校园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发布和推送安全宣传教育视频、图片、文字等。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色,开展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本单位师生员工安全意识。

(四)开展演习演练,切实提升各类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提升技能”的原则,认真梳理各类安全风险部位,有针对性地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演习演练活动,特别是学生公寓、实验室、教学实训场所等重点部位的一线师生和生产、值勤的一线员工,在演习演练实施过程中要强调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操作。各单位在演习演练结束后要注重分析总结,不断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切实提升师生员工在第一时间正确处置各类事故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普及师生员工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校园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研究细化活动方案,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二)统筹协调,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加大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将各项活动与庆祝建党100周年、常态化疫情防控、毕业生离校等工作相结合,切实达到以活动“保安全、保稳定、保发展”的目的。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重视舆论宣传,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贴近师生、贴近实际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主动宣传活动成果,在全校上下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推动“人人都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观念入耳入心。

请各单位于610日前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表(见附件)。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总结挖掘出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于75日前报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至少包含八张照片)。联系人:瞿望,联系电话:83590119,报送材料电子邮箱:bwc@cumt.edu.cn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表





中国矿业大学

202167







附件


中国矿业大学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表

序号

活动名称

面向对象

举办

时间

举办地点

举办单位

负责老师

联系方式

示例1

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宣传活动

**学院全体师生

616

青春广场

**学院

***

********

示例2

安全生产接力宣传活动

**学院全体师生

623

**学生公寓楼

**学院

***

********





































































中国矿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6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