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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海学院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10-12
发布人: 徐海学院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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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海学院修缮(装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修缮工程项目管理,维护学院资产安全,避免资金浪费,延长房屋、设施使用年限,根据徐海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院授权后勤办负责院内修缮(装饰)工程项目的管理。
第二条:本办法所适用的修缮(装饰)工程项目,是指学院及其所属单位,以各种渠道筹集的资金,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土建、更新改造,室内外装饰、加固等施工作业,以恢复、改善使用功能,延长房屋使用年限,所用主材、辅材、人工费等合计在3000元以上的项目。
第三条:修缮(装饰)工程的立项审批程序
    (一)学院下属各部门,进行的修缮(装饰)工程,均应向院长办公会申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二)申请列入学院年度维修工程计划的修缮(装饰)工程,应在上年末或当年初(放寒假前)由工程建设单位(或房屋使用单位)报后勤办公室审核、汇总后上报学院。
    (三)未列入学院年度修缮工程计划的其它修缮(装饰)工程,建设单位需向院长办公会申请后,报后勤办公室立项。
    (四)后勤办公室通过对建设单位(或房屋使用单位)填报的工程内容、工程目的、工程量、施工方案、工程概预算、施工队伍的选择方式及资金的落实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具体实施工程。
    (五)造价在1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由院总务办公室在开工前将有关立项资料报送院长办公会审查。
    (六)造价在3000元以下的零星维修,如涉及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及有关设施或使原设计方案发生变化的,也必须报院总务办公室批准立项。
第四条:修缮(装饰)工程项目的管理
    凡列入学院年度修缮工程计划由学院或上级部门出资的和后勤服务范围内的修缮工程,院总务办公室参与从工程方案确定,施工队伍选择、施工过程管理、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审核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上报院总务办公室的立项、备案资料如下:
    (一)工程立项申请表;
    (二)有关设计施工方案及变更情况;
    (三)项目招标、议标资料及承包合同、协议书;
    (四)由建设单位审核认可的工程决算书;
    (五)隐蔽工程验收单及工程竣工验收单;
    (六)主要材料的合同、清单等有关资料。
第六条:施工及验收管理
    (一)凡已立项的工程,建设单位应承担施工管理的责任,应指派施工负责人深入工地现场,认真检查工程中每一实施环节中的工程质量与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并督促解决。
    (二)在施工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设计要求或工程内容时,建设单位须写出书面报告,及时上报院后勤办公室。
    (三)建设单位应保管好自行采购设备、主要材料的合同、清单及出入库资料,并由工程负责人签字,以备核报。
    (四)施工单位必须在隐蔽工程隐蔽前,通知建设单位和院后勤办公室,进行验收后方可隐蔽,否则隐蔽工程部分将不予验收和决算,其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负。
    (五)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使用单位、管理部门、施工单位联合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据实填写验收报告,由各方签字后随工程决算一并报院后勤办公室。
第七条:施工队伍的选择
    修缮(装饰)工程所需队伍,应按学院关于工程招标、议标的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或议标产生。招标、议标小组由学院的相关负责人、后勤办、建设单位、专家组成。凡涉及水电等设施改造,并有可能对今后使用造成影响的有关工程,原则上由后勤办公室作为施工方,按修缮定额结算工程费用。
第八条:施工队伍的管理
    (一)施工单位应具有承接相应工程的资质和管理水平,在施工中需接受建设单位、管理部门对工程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二)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所派代表,要严格施工管理,据实核报工程费用,禁止以次充好,以低报高,以少充多,以旧充新,扩大造价,降低工程质量。对于漫天要价,野蛮施工的队伍,一经发现,院后勤办公室可以责令其停工,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禁止其在院内施工。
    (三)施工队伍在运输建材、废料时,严禁沿路漏、撒,并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爱护学院一草一木,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学院,对院园环境造成损坏的应予恢复,否则,除不予结算工程款外,并由其承担清理、恢复费用。
第九条:工程取费
    (一)根据引进队伍的法定企业级别、工程性质、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施工合同,以及学院为其提供的条件等因素,确定取费项目和标准。结算时施工单位要按国家规定开具正式发票。
    (二)后勤办公室所属施工队伍,不得高于徐州市县、区集体企业的取费标准,且不计取劳动保险费、定额编制管理费、临时设施费和税金。
    (三)其他无《施工取费标准证书》的施工单位(仅限于零修),原则上不计取综合间接费、劳动保险费和利润,并凭正式发票结算。
    (四)各类施工队伍在院内进行施工,应根据学院水电管理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据实向学院交纳工程水电费,无表计量的根据工程类别,按学院水、电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工程结算
    (一)修缮(装饰)工程完工验收后半个月内,建设单位须按上述第五条之规定,向院后勤办公室报齐有关资料,并经院后勤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凡需报审而未报审的工程,财务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二)交工后的工程项目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并支付保修费用。
    (三)工程保修期按建设部《建筑工程保修办法》的规定执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内容和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或任务书中规定。
    (四)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性质、内容的实际情况留足工程尾款,待工程保修期满施工方完全履行合同后,再与施工单位结清。
第十一条:此办法由院后勤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徐海学院修缮(装饰)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学院修缮(装饰)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简称修缮工程招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凡院内工程概预算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修缮(装饰)工程(院内基础设施和抢修工程除外)均须通过招标或邀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其中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采取邀标方式;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采取招标方式。
第二条工程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已经学院批准实施工程;
    3、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第三条院修缮(装饰)工程招标办公室负责我院修缮(装饰)工程的招标投标、邀标工作。学院招标办公室为招标、邀标工作的牵头单位,院招标小组成员以招标办主,后勤办成员3-4人、财务办1人、建设单位1人,有关专家成员1人。每次专家人选由院修缮、装饰工程负责人决定。 
第四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建设单位应当向不少于3个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发出投标邀请(函)。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向招标小组提交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单位名称、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获取标书的办法;
    2、工程设计方案、施工要求、主要工程量、工期要求;
    3、对装饰材料规格质量的要求;
    4、评标办法和中标原则;
    5、对于安全系数要求高的工程须有标底,标底在评标中只作参考。标底应当委托有编审资格的单位编制或审核,并在开标前保密。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发布招标公告、发放(出售)招标文件之前,应通过党政联席会讨论,并通知拟投标申请人填写《投标申请表》,接受资质审查。
第七条投标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表》,并提供企业资质、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书,包括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条学院招标办公室审查合格,向投标单位收取招标费(每项工程30~50元),并出具招标工程资格审核合格通知单和收费单据。,投标单位凭学院总务办公室的招标工程资格审核合格通知单向建设单位领取(购买)标书。
第九条招标小组按标书明确的评标办法和中标原则进行开标、评标后确定中标人。
第十条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定施工合同,并由学院招标办备案。
第十一条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如发现有此问题,将取消其今后的投标资格。
第十二条凡工程造价在三万元以下的工程,可由建设单位自行采用议标、邀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工程结束后将相关资料报学院招标办立卷归档。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06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院招标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标办进行补充。



徐海学院修缮(装饰)工程招标程序

一、建设单位到院招标办公室填写修缮(装饰)工程立项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向招标办提交招标文件。内容如下:
    1、招标单位名称、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获取标书办法;
    2、工程设计方案、施工质量要求、主要工程量、工期要求;
    3、对装饰材料规格、质量的明确要求。
    4、评标办法和中标原则。
    5、对于安全系数要求高的工程须有标底。标底应当委托有编审资格的单位
       编制或审核,并在开标前保密。
三、建设单位向招标办备案、,并通知拟投标申请人到院招标办公室填写《投标申请表》,接受资质审查,如审查合格由院招标办公室发放资格审核合格通知单。
四、建设单位凭院招标办公室招标工程资格审核合格通知单发放(出售)招标文件。
五、院招标办组组织进行开标、评标,按事先规定的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由建设单位与其签定施工合同。
六、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将全部招标文档资料交院招标办公室,并由院招标办公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
徐海学院修缮(装饰)工程施工队伍选择办法
为了使我院修缮(装饰)工程管理规范、简便、高效,根据《徐海学院修缮(装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之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施工队伍选择的原则

修缮(装饰)工程施工队伍的选择,采取招标、议标或由建设单位自主确定几种办法。具体原则是:

     (一)1万元及以下的零修及装饰工程,属于学院出资的,由院总务办公室直接安排院内施工队伍施工;但如涉及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及有关水、电、暖、汽设施,使得原设计方案发生变化的,则必须报矿业大学房地产与后勤管理处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1万元以上到3万元的修缮(装饰)工程,不通过招标、议标方式确定施工队伍。由学院出资的,由院总务办公室安排学院内部的施工队伍进行;
     (三)3万元以上的修缮(装饰)工程,均需由学院招标、议标小组通过招标或议标方式确定施工队伍。其中3万元以上到10万元的,采取议标(或招标)的方式;10万元以上的采取招标的方式进行。
     (四)凡属紧急检修的工程(如水、电、暖、汽故障等),不论其费用多少,一律由院总务办公室请矿业大学后勤集团进行抢修施工。
    (五)院内公用设施(如垃圾箱、堡坎、盖板、铁栅栏、路面、上、下水疏通,化粪池清理等)的日常维修,由院总务办公室直接请后勤集团生活中心施工,必要时请市里专业队伍施工。
    (六)凡涉及院内水、电、暖设施及房产安全的项目,原则上由矿业大学后勤集团施工队伍进行施工,以确保安全,便于保修。
二、招标、议标小组的成立     修缮(装饰)工程招标、议标工作,由院招标办、后勤办公室3-4人,财务办1人、建设单位1人组成,另一专家由学院工程负责人聘请。
三、招标、议标的程序及定标原则
    (一)修缮(装饰)工程的招标、议标工作由院招标办公室牵头,由招标、议标小组实施。
    (二)招标程序
    1、根据工程情况,制订标的、标书。
    2、在一定范围内发布招标信息。
    3、发放并收回投标书。
    4、招标小组开标、评标、定标。
    5,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协议。
    (三)议标程序
    1、提出对工程的基本要求(标书)
    2、选取至少三家施工单位,分别按工程要求拿出施工方案和经费预算。
    3、议标小组审查、比较各单位的投标方案,决定中标单位。
    4,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协议。
(四)定标原则
      修缮(装饰)工程不论招标还是议标,均采取招、议标小组集体决定的原则。充分讨论,共同协商,人人平等。讨论时已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再采取投票方式定标;若有不同意见,则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定标。



徐海学院修缮工程邀标公告

1.___________(建设单位名称)的_________工程,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结构类型_________,建设规模为_________,该工程现通过邀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优良、合格)标准。计划开工时间 为___ 年___月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为,工期为_____天,施工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
3.该工程的发包方式为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或者包工不包料),本招标工程共分为____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4.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须是_____级以上的施工企业,愿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可携带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到房地产与后勤管理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领取招标文件。
5.招标工作安排:
 (1) 发放招标文件单位:
  (2) 发放招标文件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 日止,每日上午:_____下午:________
 (3) 投标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现场勘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投标预备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投标截止时间: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______ 时;
 (7) 开标时间: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______ 时;
 (8) 开标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221008 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总务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008 联系人:______  电话: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单位:(盖章)                      学院后勤管理(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单位负责人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类别

工程性质

造    价

竣工面积

结构层次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验收日期



建设单位(盖章):   验收人员(签字或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                              制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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