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院教学秩序正常运转,更好地为教学一线服务,完善内部管理,根据我办工作特点和要求,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学院《教职工考勤规定》;
2.正常班遵照我院作息时间;
3.上班时间提前15分钟到岗,延后15分钟离岗,严禁脱岗、串岗;
4.晚班:以月份为周期,两人倒班,白天休息,晚上值班,周末正常轮班。值班人员:高贺静、马月红。二人轮流,两人倒班。提前做好排班计划,落实到人,防止空岗、错岗。特殊情况临时换班须经负责人同意;
5.当班以外人员有义务被临时安排到岗处理应急事务;
6.当值人员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7.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上班的,有关事宜遵照上级指示执行;
8.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准确做好出勤、缺勤及加班记录;
9.本规定即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