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徐州市教育局转发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院消防安全专项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排查时间
11月2日至11月30日为隐患摸排阶段,12月1日至12月25日为闭环整改阶段。
二、排查主要内容及牵头分工
重点领域 | 检查主要内容 | 牵头单位 |
1.建筑安全方面 | 建筑是否存在结构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违法改建、扩建情况;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规划设计用途与实际使用不符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装修材料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物品。 | 总务处 (余强) 各系 (负责人) |
2.消防安全方面 | 是否制定相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分别明确取得相应资质的消防安全责任、管理人;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是否存在堵塞消防通道和飞线充电情况。 | 总务处 (沈瑜) 学工处 (周良) |
3.电气安全方面 | 电气线路是否私拉乱接;是否直接敷设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上;是否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是否违规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电气设备是否设置过载保护装置;是否明确专人负责巡查检查;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是否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按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是否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排除故障。 | 总务处 (余强) 学工处 (周良) |
4.特种设备安全方面 | 是否明确特种设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电梯是否定期检验,并张贴96333应急救援指示牌,电梯五方通话有效;压力容器外表面是否有裂纹、变形、泄漏、局部过热等不正常现象,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校验或定期更换;锅炉、蒸汽发生器等特种设备是否有使用登记情况及检验标志,并正确安装使用安全附件。 | 总务处 (余强) 机电系 (魏超) |
三、工作要求
1.请各牵头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工作,确保问题隐患见底清零。
2.请各牵头单位按照分工制定专项排查方案,于11月底前完成专项排查工作,将排查到的问题隐患清单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完毕。请各牵头单位于11月31日前汇总专项检查情况问题隐患清单,12月25日前汇总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向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材料交至主楼915办公室)。(上述报送材料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沈瑜;联系电话:83995037
办公地点:主楼915室
总务处
2022年11月4日